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管理条例

发布时间:2024-01-10浏览次数:49

一、实验室是教学、科研生产的重要基地, 实验室的仪器、设备及其它物品是保证实验教学、科研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, 全室人员要牢固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宗旨, 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。

二、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都是国家财产, 全室人员都要爱护仪器设备, 做到用好、管好。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做到防尘、防潮、防热、防腐、防漏电, 对大型精密仪器要做到专人管理,专人使用,确保仪器设备和人身安全。

三、实验物品(包括元器件、材料、易耗品等)要实行科学的定额管理, 室内教师对所用材料要进行登记, 定期清理、查清损耗和库存情况, 以便制定采购计划, 避免材料的积压和浪费。

四、全室人员要不断更新知识, 提高自身业务素质, 实验教师要认真备课、试作实验, 检查仪器性能, 并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有所准备。实验中要积极辅导, 有问必答, 不得脱岗。课后要检查整理仪器、设备和场地。认真批改报告, 客观确定学生实验成绩。

五、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, 严禁违章操作, 实验仪器和物品的损坏要及时查清原因, 并记录上报,违章损坏和有意损坏要有当事人赔偿,并给予纪律处分。

六、全室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 积极参加室里各项活动, 实验室实行坐班制。

七、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,实验室主任要对上级主管和实验室全体同志负责,要努力为大家服务, 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。全室人员要支持配合主任工作, 努力把实验室建设成为教学、科研、生产基地。

八、本条例与校管理条例有冲突部分,以校管理条例为准。